各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根据研发[2005]025号文件精神,现对公司研究生课程评卷材料作以下规定:
(一)评分制
研究生课程考核(考试、考查)的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课程考核可包含平时考核部分,课程学习的平时考核成绩占该门课总成绩的具体比例要因不同课程的不同特点,由任课教师和教研组研究确定,集中组织考试(无论开卷或闭卷)的课程的平时考核成绩最大比例不得超过该门课程总成绩的15%,不集中组织考试的课程的平时考核成绩最大比例不得超过该门课程总成绩的40%。课程考核的办法及比例分配应由任课教师在开课时向员工说明。
(二)评卷要求
1、任课教师必须公正、合理、及时评审试卷,一般应在14天内完成评卷工作(课程论文及综述性质的考试可适当放宽到30天)。任课教师应及时将研究生考试成绩单、试卷、考场记录单和试题原件直接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评阅试卷的教师须用红色水笔或红色圆珠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评阅时应对每道试题回答的正误程度做出明确判定和批阅记录并有得分;对于课程论文及综述性质的考试,评阅应该给出客观、公正的评语,指出不足之处,每份试卷要有总成绩。成绩书写工整,不得更改,如有更改,任课教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课程评阅完后任课教师须在规定位置写清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和考试日期,签名必须是亲笔签名(试卷封皮要求研究生填写的内容要齐全,不能空填)。
4、此表一式两份,请任课教师务必把公共课成绩登记表、试卷、考场记录单和试题原件一并送往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处,专业课送交学院;另一份存院系。
各任课教师应在教学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将员工成绩和试卷集中送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7082752)。
附件:伟德bevictor中文版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研发[2005]025号nxyyjsheng07102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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