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数字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数字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工作,夯实资产数据底座,根据学校国资处“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开展国有资产存放地点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库数据治理基准时间和范围
(一)本次数据治理基准日为2023年10月24日,即在此
时间之前购置的资产均在数据治理之列(各单位数据由国资处传送给各国资员)。
(二)数据治理的范围是全院使用和管理的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等各类固定资产及软件类无形资产。
二、工作内容、时间及安排
(一)工作内容:本次数据治理主要是核实资产的存放地点,将每件资产划归入准确的存放房间。
(二)工作时间:地点库数据治理工作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2日止。
(三)工作安排:本次数据治理以领用人或管理人自查核实为主,学院复核检查。
1.领用人或管理人应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的方式进行,将每件资产的存放地点放入准确的房间,主要核对各类资产的实际存放地点与国子系统中保存的地点信息是否一致,并在EXCEL统计表格“核实地点”一栏的地点库选项中选择实际的存放地点信息,存放地点必须选择到最末级(即具体的房间),不能自行填写。
2.统计表格的地点信息库采用“校区+楼宇名称+楼层+房间号”的规律显示,搜索时需按字段顺序输入相关信息,否则无法显示对应地点,务必将每件资产都落实到具体的房间号。
3.公共区域、室外的国有资产由领用人或管理人员负责核对,资产的存放地点为领用人或管理人员所在的办公室。
4.地点信息库的楼宇名称与房管系统一致,可先参考“学校各单位楼宇名称对应表”(见附件),(例如,动科学院所在楼宇对应的系统名称为“中心实验楼”;后勤处办公楼对应的系统名称为“原图书馆”),或咨询国资处房管科。
5.领用人或管理人按实际使(占)用的资产,据实填报,填报数据按国资处规定的表格录入(使用 Excel软件完成)。
6.学院复核
自查资产地点库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于11月13日在领用人或管理人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复核。
三、工作要求
国有资产地点库数据治理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领用人或管理人要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资产科联系人: 黄新虹 任雅歆
联系电话:87082076
房管科联系人:张 挺
联系电话:87082771
办公室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87082385
公司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87082406
附 件2:学校各单位楼宇名称对应表
附 件1:资产信息
bevictor伟德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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