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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教育部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来源:bevictor伟德         发布日期:2007-03-19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学院(系、部):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根据教人司〔2007〕15号《关于做好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公司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研修期限

本项目选派条件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研修期限为一年。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教育部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公司1人。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各学院(系、部)积极推荐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各学院(系、部)于4月10日前将《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二份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三份报人事处团队科,本人联系确定接收学校后,由人事处审核统一报送武汉中心和接收学校。

联系接收的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

 

附件:

1、《关于做好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7〕15号)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伟德bevictor中文版党委董事长办公室 2007-03-12 发   附件:   1. 附件1:教育部人事司发文(教人司〔2007〕15号.doc  2.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3. 附件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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