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公司2007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www.csc.edu.cn)规定的公司在职在岗科教人员,均可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认真阅读《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和《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选拔简章》和《项目指南》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
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同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的学院(系、所)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8)工作简历;
(9)其它与项目申请有关的材料;
(10)体检表原件。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填写。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表后,按系统提示打印。所有表格打印时请使用A4复印纸。
申请者须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提交材料时,需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500元/人。
3、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实事求是的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于2007年3月10日以前统一报人事处。
4、学校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陕西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设在陕西的受理机构)。
四、时间安排
1、元月26日-2月28日,个人准备申请材料
2、3月1日至10日,单位审核材料,推荐人选
3、3月10日-20日,学校审核推荐,报送材料
五、几点说明
1、本次组织申报的是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面上项目),其他项目(西部项目等)待申报工作开始后另行通知。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评审全部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请人员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学院、系、所)填写并签字盖章。
4、利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加强团队队伍建设和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渠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人选推荐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电话:87082855
人 事 处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伟德bevictor中文版党委董事长办公室 2007-01-25 发 学院申报人员务必于3月8日前报综合办,逾期后果自负!版权所有 bevictor伟德(中文版)官方网站-源自始于1946 我们的位置 您好,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