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改派办理流程图
注明:
1.本人或者他人可以代办均可,代办人持个人有效证件。
2.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位于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一楼105室,联系电话:87081151
3.请务必于新接收单位确认报到证抬头,抬头错误将无法报到或者延误报到。
4.教育厅以高校为单位办理改派,不针对个人办理,学校将在每个月下旬前往教育厅集中办理(具体时间会根据工作安排有所调整)。
二、改派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取得毕业证2年内(初次派遣回生源地的,改派期限为3年内),只可以申请改派一次;
2.西部志愿者期满后2年内,只可以申请改派一次;
3.放弃上研、上博的,在其取得退学证明后,只可以申请改派一次。
(二)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到用人单位申请报到证
(1)原用人单位解约函(离职证明)复印件;
(2)新用人单位接收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协议书原件;
(3)原报到证原件;
(4)经学院签字盖章的《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
注: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档案、户口需在代理单位托管,还应提交代理单位接收函(或在协议书上由代理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用人单位到生源地申请报到证
(1)原用人单位解约函(离职证明)复印件;
(2)原报到证原件;
(3)经学院签字盖章的《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
注:签约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申请派回原籍的,需提交用人单位接收函并在接收函上注明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
3.生源地到用人单位申请报到证
(1)新用人单位接收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协议书原件;
(2)原报到证原件;
(3)经学院签字盖章的《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
注:原报到证是派遣回生源地但是曾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改派时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
4.放弃上研、上博(包括中途退学)申请报到证
(1)由研究生招生部门出具退学证明或者情况说明(导师签字,录取学院和研究生院盖章);
(2)经学院签字盖章的《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
(3)落实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5.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申请报到证
(1)服务地团组织出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
(2)个人书面申请,落实到用人单位的,并由学院签字盖章;
(3)落实到用人单位的须有接收材料。
6.公派留学出国的申请报到证
由留学基金委统一派遣,学校不负责派遣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报到证原件丢失的,须从个人档案中提取报到证副联(白色)代替原件上交。
2.超出改派期限或者已经办理过1次改派的,持相关材料在当地按照社会调动程序办理。
3.改派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4.报到证有效期限为2个月,请及时领取。
5.派回生源地的非陕西生源地毕业生,在本省(生源地)签订就业协议的,也可到生源地所在省市(或者地市)就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新的派遣手续;陕西省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本市签订就业协议,需要办理派遣手续的,也可以由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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