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杨凌地区农户调查的实证分析
本次调查以陕西杨凌297户参与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意愿调查的农户问卷为样本数据,通过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影响陕西省杨凌地区农户参与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各种因素。计量结果表明:家庭年总收入、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农业市场前景预期、是否曾办过农业保险、是否因市场风险受损、损失情况、购买保险情况、农业最大风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了解、政府补贴等因素,对农户参与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意愿有显著的正影响;性别、家庭经济人口数、经营计划、保费自担比例等因素,对农户参与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意愿有显著的负影响。并通过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 应加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宣传,从认知角度增加投保需求
由于农户对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认知程度对投保需求有正的显著影响,各基层政府应利用多种信息传播媒介,加大对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前期宣传工作,包括投保意义、保险程序、保险方式、理赔形式、政策措施、保费金额等,以便农户做出理性选择,同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杜绝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陕西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做好铺垫工作。
2. 应开发多样性保险品种,制定合理保费机制和财政补贴机制
目前我国试点地区保险险种分为生猪险和蔬菜险两大类,保费主要由中央财政、各级地方财政和农户三方承担。农户因家庭收入、农业类型的不同,对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障水平要求和承担保费金额也大相径庭。因此保险公司应根据陕西省农业发展特点、农户的收入水平、农业市场风险的发生频率和程度的不同开发多样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设计不同的保险品种,制定合理的保费机制及财政补贴机制,以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中来,为确保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在陕西省范围内推广铺平道路。
3. 应构建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和相应的金融支持体系
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和金融支持体系是今后我国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缺乏合理的金融体系的支撑。积极构建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金融支持体系:投保前行业准入制度;投保中保险金管理制度;投保后赔付资金划拨体系。同时国家可以为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业务,降低其经营风险,带动发展的积极性。
4. 应提高农业收入,增强农户的投保支付能力
农民的收入水平对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需求意愿有正的显著关系,因此,要增加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需求量,必须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具体可通过以下途径:加大各种农产品补贴制度、对农户进行生产性培训以增加农业生产性收入;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就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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